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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仇保兴在江苏调研建筑节能工作并作专题报告时指出 实施“双跨越”建筑节能模式必须做好十一项重点工作
时间:2009-11-26    文章作者:信源资讯     浏览次数:8441     [打印本页]     [加入收藏]

        大力推进建筑节能,积极发展绿色建筑是我国近年来促进建筑发展模式转型升级的一项重点工作。这是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仇保兴在江苏调研建筑节能工作时强调的。他指出,江苏结合自己的气候特点和省情条件,大力开展建筑节能,新建建筑按节能标准设计和施工、太阳能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适用技术等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仇保兴在参观江苏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题展览后,作了题为《中国建筑节能与模式创新》的专题报告。

  仇保兴表示,为应对全球环境和资源能源危机,当前我国应着重关注城市发展模式、交通出行方式和建筑发展模式的转变,积极应对并有效降低三大领域的刚性碳排放。我国目前正处于高速城镇化发展时期,建筑能耗占全社会总能耗的比重快速增长,建筑节能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对现有建筑进行适宜的绿色节能改造,对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总结发达国家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和分析我国国情的基础上,仇保兴提出中国特色“双跨越”的建筑节能模式,强调节能目标跨越和节能模式跨越并重,与可再生能源革命性变革紧密结合,促进中国成为摆脱全球能源危机和气候变化的领路人。

  仇保兴指出,正确的思路和扎实的行动是推动建筑节能的关键。实施“双跨越”建筑节能模式当前需要着重推进11项重点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和能效性节能标准;开展公用建筑用能实时能效监测及强制性节能改造;积极稳妥地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出台住宅和建筑能效标识与节能建筑税费优惠政策相挂钩的法规;实施可再生能源在建筑中应用推广示范项目和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加快绿色建筑技术创新;全面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产品和管理经验,促进技术创新;尽快推行节能服务公司,调动民间企业和金融机构推广节能技术的积极性,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将高标准的建筑节能标准作为土地出让的条件之一并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推行城乡协同战略,追求整体减排效应;实施太阳能屋顶计划及“金太阳工程”,使其成为扩大内需的领头羊;积极推行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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