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发布《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山东省将从2015年1月15日起,开展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
山东省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均须通过“建设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其中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的工程勘察(海洋工程勘察)、工程设计(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甲级、乙级及消防甲级)资质审批和资质延续审批仍按原规定提交纸质申报材料。
2015年10月1日起,企业申报山东省建设厅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审批和资质延续审批也将实行电子化申报。
扫描件准备及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范围:附件材料电子化主要是指将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需要提供的企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证明材料电子化
2、扫描件大小要求:电子化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500kb,通过扫描仪扫描时分辨率建议设置为100dpi ~200dpi。
3、扫描件上报要求:
1)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原件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文件中所有信息必须清晰辨识,包括文字、照片、印章、签字和数字等;
3)如需提供多页证明文件,应按页码顺序;
4)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验证的身份证信息,无特殊情况,资质申报时将无需再提供原件核验。
备注:企业如需购买二代身份证阅读器,请联系省勘察设计公司 0531-87087228、87922554
详细上传说明请点此下载:资质扫描件上传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