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外勘察设计单位通过全国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报送进甘备案信息的通知
甘建设【2012】701号
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局,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各勘察设计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从业管理,规范其在甘从业行为,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甘肃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规,我厅于2011年7月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管理规定》(甘建设[2011]312号)。规定要求在全国《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开通进甘备案信息报送功能时,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人员等进甘备案信息应通过《信息系统》生成并网上报送。目前《信息系统》已开通此项功能,现就《信息系统》运行及网上报送进甘备案信息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信息系统》进甘备案信息报送功能于2013年1月1日开通,自开通之日起,《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承揽勘察设计项目备案申报表》、《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分支机构登记考核表》应由系统生成发送并书面打印,其它进甘备案报送材料要求不变。
二、省外勘察设计单位的进甘备案信息,将在《甘肃省施工图审查管理系统》中同步显示,各市州建设局、兰州新区规划建设局和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可通过系统查验备案信息,对勘察设计人员的签名进行核对。
三、省外勘察设计单位进甘备案办理情况可向我厅勘察设计处咨询。有关《信息系统》的使用及相关问题,可与《信息系统》编制单位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联系。
联系方式: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0931-4609731
北京建设信源资讯有限公司:010-88018266或88018260转895、841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2年12月28日
附件: 《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外勘察设计单位在甘承揽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管理规定》
原文地址:http://www.gsjs.com.cn/Data/HTMLFile/2012-12/c58bd7e0-5ffb-4573-9d34-956c325c7f7d/75e87fad-05b7-4d88-b-634923078403626250.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