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工程勘察设计“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设的通知
建设发〔2013〕260号
各市建委(建设局),绍兴市建管局,义乌市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勘察设计信息化建设,提升勘察设计行业管理水平,将于2013年10月1日起开展全省勘察设计企业库、技术人员库、工程业绩库、诚信库和施工图审查信息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四库一平台”系统建设旨在整合勘察设计信息资源,服务勘察设计资质申请和动态管理、人员从业和执业、施工图审查和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促进效能建设,提升行政水平。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企业库是指在浙江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经营活动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单位的基本信息数据库;技术人员库是指在浙江省从事勘察设计活动的所有单位的从业、执业的工程技术及经营管理人员的信息数据库,包括高级和中级职称技术人员、注册建筑师和各类勘察设计工程师;工程业绩库是指在浙江省从事勘察设计经营活动的所有单位的企业业绩和从业、执业人员的个人业绩的信息数据库;诚信库是指在浙江省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和人员不良行为和受表彰奖励情况的信息数据库,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质量、市场行为、注册执业、评优评杯等方面;施工图审查信息平台是指浙江省内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业务信息平台(其他行业施工图审查按相关行业规定施行)。
二、“四库一平台”的建设进度
凡注册在浙江省内的所有工程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在10月底前安装升级“全国建设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最新版”;全省施工图审查机构在10月底前将本单位及审查人员信息录入到“浙江省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全省甲级勘察、设计及一级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在12月底前将本单位的企业信息、技术人员信息和人员业绩信息录入到信息系统;其余本省勘察、设计及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在2014年4月底前完成入库;外省在浙承接勘察设计业务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在进浙备案时完成入库;诚信库中不良行为记录由施工图审查平台生成基本信息,受表彰奖励情况由本单位录入、主管部门审核后入库。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以外行业的建设工程,由企业在项目整体出图完成后3个月内或者行政主管部门奖罚文件发布1个月内自行填报入库。
首次基础信息填报,企业业绩是指近年来企业代表工程,个人业绩是指个人作为设计主持、专业负责或设计参与人完成的工程业绩。本文件印发后,要求将企业和个人业绩信息根据规定按时入库。
三、“四库一平台”的建设要求
(一)全省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四库一平台”的建设工作,按照我厅的统一部署,督促本地区所属单位及时、准确填报信息,并加强核实填报信息的真实性,督促本地区施工图审查机构定期上报审查信息和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填报录入。
(二)为确保信息系统应用和数据安全,“四库一平台”建设将配置身份识别U卡作为单位和个人的电子身份凭证,单位和个人持身份识别U卡登陆系统进行操作。首批配发身份识别U卡的单位包括全省各甲级勘察设计、一级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年底前将配发剩余在浙勘察、设计、设计与施工一体化企业以及对经过审核的施工图审查员,下一步还将开发勘察设计从业(执业)人员个人身份识别U卡。
(三)“四库一平台”首次填报的基础信息数据以单位和个人自填自报为主,填报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信息系统向行业内部开放,其中部分信息将适时逐步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我厅将对发现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公示,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情节恶劣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四)我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将会同厅信息中心和系统开发维护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建设工作。随文附信息系统操作指南,其他相关咨询服务、组织培训等工作另行通知。
联系方式:
政策咨询:厅建筑节能与科技设计处
0571-87054485 姚强、0571-28117797 刘敏;
网络技术支持:北京建设信源公司 010-88018266。
附件:“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操作指南(请在浙江省建设信息港www.zjjs.gov.cn网站下载)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3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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