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发布《关于北京市启动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北京市将从2015年1月15日起,开展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网上申报和审批工作。
北京地区企业申报住房城乡建设部审批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的新申请、升级、增项和重新核定事项,均须通过“建设行业信息管理系统”(勘察设计企业版V5.0)申报。
报北京市规划委员会负责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审批和资质延续审批仍按原规定提交申报材料,采取网上申报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扫描件准备及注意事项
1、附件材料范围:附件材料电子化主要是指将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需要提供的企业、人员的资质资格及证明材料电子化
2、扫描件大小要求:电子化图片的大小不能超过500kb,通过扫描仪扫描时分辨率建议设置为100dpi ~200dpi。
3、扫描件上报要求:
1)所有证明文件,均需原件扫描,不得使用复印件;
2)证明文件中所有信息必须清晰辨识,包括文字、照片、印章、签字和数字等;
3)如需提供多页证明文件,应按页码顺序;
4)通过二代身份证阅读器验证的身份证信息,无特殊情况,资质申报时将无需再提供原件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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